各位老师: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相关学院(部)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或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写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教育厅申报截止时间未定,我校申报截止时间暂定为2015年3月9日。请各申报人员抓紧准备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九游会ag的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梅阳阳,电话:63741683(9291683),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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