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浙科金办发〔2016〕1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类型
1.项目类型: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各类项目的申请指南见附件1-4。
2.各类基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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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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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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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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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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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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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8-10万元
联合资助:5万 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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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6万元
联合资助:4万 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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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5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5万元
联合资助:30万 20万(数学、管理15万 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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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联合资助:20万 10万
(数学、管理15万 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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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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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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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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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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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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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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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盲评,正文部分务必隐去申请者姓名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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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盲评,请真实、全面反映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实力和研究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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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导向
1.2017年度继续实行申请总量适度控制原则。根据《通告》要求,我校可申报205项,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量的40%。如果学校申报总数超出申报限额,将会根据学院申报情况另行下达学院申报指标至各学院。
2.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7年度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4. 2014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5. 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6.在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的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金项目将失去省内专家继续评审的资格。
7.2017年度联合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为省一流学科(包括a类支持与b类支持)或省级重点实验室队伍成员且所在单位参加了联合资助工作。
8.进入省内专家评审的项目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内评审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对应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杰青项目采取会评答辩评审方式,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注:网络评审专家推荐资助项目时,不需填写具体评审意见)。拟立项目原则上应有半数以上省内评审专家推荐。
9.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如超名额推荐,则学院推荐名单需排序。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要求
各类项目的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要求请见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4)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通告》。
四、申报方式与撰写格式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网址:)
2.申报书正文撰写请下载最新版《2017年度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附件5),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3.省自然科学基金对形式审查极为严格。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填写前后认真对照《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的有关要求。
4.经费预算说明填写的要求及建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申请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工作。
经费预算必须符合基金委相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费说明要尽可能详细,具体可参照系统中项目经费栏的“计算依据与说明”。
经费预算问题: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避免预期指标填报过高。
预算填报的一些建议:
1)材料费中一般不建议列支办公用品等;
2)设备费包括自制的设备在内,建议比例不应太高,对于笔记本等设备要严控,如必须列支,建议填写“高性能计算设备”。
3)管理费=总经费的5%,说明请写“按学校规定提取”。
4)劳务费只能用于参与项目研究的学生及临时性用工的劳动费用。(有研究生的说明请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的劳动费用”;无研究生的可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本科生等临时性用工的劳动费用”。劳务费不设比例,请据实列支。)
5)会议费是特指项目主持人组织召开会议或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开支,参加会议的费用(包括会务费)应当在差旅费里列支。
6)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用具体是支付给国内外研究机构的费用及来华专家等费用,属严格控制类型。
7)科研人员激励费等要符合公式计算要求,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计算参见系统内公式提示。
四、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4月8日:转发省基金委申报通知。学校、学院广泛宣传和动员工作;
4月9日-4月29日:学校申报工作的具体部署及培训,申请人会员注册、个人信息修改等前期准备工作;请务必在申报书正式填写前完成此项工作,申报书填写过程中更改个人信息会引起系统错误。
4月30日-5月27日(下午16:00之前):申请人网上在线申报,此期间学校未审核通过的项目,如需修改申请材料可以点击撤回按钮,修改后重新上报;(注意:逾期未递交上报则无法申报项目。系统递交前,请务必先启动“试生成pdf”,核查生成的申请材料pdf格式无误后,再点击“递交”。试生成pdf的过程如遇排队情况,请耐心等待,切勿重复启动“试生成pdf”。)
5月28日-6月7日:科技处网上审查(进入审查期后,申请人切勿点击撤回按钮,以防项目无法审核上报,由于申请人无法按时递交而造成的无法审核上报情况,由申请人负责);
6月8日下午16:00前:科技处网上上报至基金办;
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需要附推荐表2份、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1份。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邵丽霞,联系电话:63732747(内线:9292747)。
附件:
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4.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5.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6.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