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浙教科院〔2016〕2号 浙教规办〔201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必须是单项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论文是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限额推荐2项。
三、其他
(一)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
2.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七份,5000字以内)。本次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中进行检测。因检测系统要求,超出5000字不能检测(图表格式不算字数)。请申报者务必控制字数。
3.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五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五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五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填写要求
(1)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见附件。
(2)请各申报人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稿上交至行政楼42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联系人:沈晓婷,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