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预科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2023-2024学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名额为269名,其中一档助学金99名,资助标准为每生4500元;二档助学金170名,资助标准为每生2700元。
学院 国家助学金一档 国家助学金二档
2020级 28 59
2021级 27 47
2022级 20 45
2023级 24 19
合计 99 170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提交;
(二)要充分考虑该生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负责评选、线下初审、线上审批和公示等工作;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报送材料,通过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将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24日中午11:30之前交至辅导员处。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