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科室:
为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评选条例》(浙农林大经管〔2011〕24号)(附件1),现开展2014年度院级教学名师奖及教坛新秀奖组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条件、办法与程序。按照《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评选条例》执行。
2、材料报送。各位教师填好申请表(附件2、附件3),经学科审核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1月12日交学院教学办(学2403)。
3、学院组织评审。学院教学工作小组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4)和《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坛新秀评选指标体系》(附件5),组织评选。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评选条例.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表.doc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教坛新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5: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坛新秀评选指标体系.doc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