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科室: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浙农林大经管〔2017〕4号)(附件1)和《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实验班学生导师制实施条例(试行)》(浙农林大经管〔2013〕16号)(附件2),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重要本科教学奖励以及经济管理类创新实验班导师津贴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文件规定的老师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申报表》(见附件3)以及《经济管理类创新实验班2017年度导师工作量申报表》(附件4),申报表经学科领导签字后,于2017年1月11日前交教学办,电子稿发至,过期不候(并入下一年统计核算)。
经济管理学院
二0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