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同学: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2021 年度项目结题、2023 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院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2023 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 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 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 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 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我院可申报6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 5 人。在校期间,每位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 1 个项目。
2.鼓励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 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 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 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4.注重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 创新创业赛事的对接,构建院、校、省、国联动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推荐机制,整合校内外指导力量和配套经 费,积极培育优秀项目。
5.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一般要完成以下六项成果中的 三项次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 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研制一套 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 学;④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 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⑤公开 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⑥参加校“东湖杯”竞赛并进入校赛。
(四)材料要求
1.参加申报同学根据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 1、2、3),于 12 月 15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同时,准备好 5 分钟的ppt 汇报材料。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择优报送校团委。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年 11 月 23 日